制定每个学期的开课计划是教务部门进行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把一个学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教学任务落实到人,变成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的一种教学管理活动。为确保开课计划制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计划的主要内容
开课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门数,学时分配,各门课程的教学环节(如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课、考试考查等),以及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教育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军事训练以及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的时间安排等等。同时,还应包括同类课程合班上课的组合,实验课的分组,实习的地点和分组,毕业论文或设计的题目和分组等等。
二、制定开课计划的主要依据
1、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
教学计划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和开展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而开课计划则是根据实际情况将教学计划分学期进一步细化、落实到位的具体安排,因此,制定开课计划必须依照教学计划的总体要求。
2、学校课程调整的意见
在学校为贯彻国家教育部、省教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现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结构、课时数等作适当调整的情况下,制定开课计划,必须执行学校的课程调整计划。
3、教学单位的实际情况
在制定开课计划时,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师资、设备条件等因素,对某些课程开设顺序和教学环节作适当调整。但是,必须注意掌握先修课为后修课打基础,重点课与一般课合理搭配,本着周学时由高到低、自学时间由低到高的原则。制定学分制开课计划时,一定要安排好必须课和选修课的开设,特别是要注意处理好公共选修课的开设。
三、开课计划表的填报
我校为使开课计划的制定简易可行,利于操作,特研制了开课计划表。开课计划表分为公共必修课(表)、公共选修课(表二)和年级开课计划(表三)三种表格,主要内容分为理论课教学、实验和实习以及其他实践性教学环节三大部分。其填报方法如下:
1、公共课开课计划表,由公共课教学单位负责,在每学期第12周内完成填报,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上报教务处审批。制定公共必修课开课计划表时,要落实好任课教师,并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挂牌上课。制定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表时,要按要求打印好课程简介、授课教师简况以及注明开课的学年学期、选修对象、任选、限选人数等情况。
2、各专业年级开课计划表,由各专业课教学单位负责,在每学期第12周内完成填报,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上报教务处审批。各教学单位在填报开课计划表时,必须落实好专业课任课教师,并要求填报该年级下学期将开设的全部课程以及注明学生上课最高门数及学时限额。在制定公共选修课部分时,还要注明选修课的门数及学时等具体要求。
开课计划中的各项数据,是学校统计教学工作数据的主要依据,各教学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开课计划表所列项目,逐项认真填写,在规定的期限内上报教务处。
四、开课计划的审批
开课计划由教务处教学行政科根据教学计划及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调查掌握各教学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每学期第12周至13周内进行逐一审查,提出意见,交教务处处长审批。审批意见由教学行政科及时通知各教学单位,以便安排下学期教学工作。开课计划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5年9月